日前,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杉洋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入户走访时,收到群众反映康宁村村干部黄某某领取粮补面积大于实际土地承包面积,该镇纪委监察组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经查,黄某某利用申报粮补的工作便利,擅自将上级核定多出的10.6亩粮补面积追加到自己名下,虚报冒领种粮补贴。最终,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补贴被追回。
福建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在全省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分地域找准切口、分领域聚焦重点、分层级压实责任、分阶段压茬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做准做实专项监督,确保专项整治“精准化、可持续、见效果”。
“我们坚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明确任务清单、细化进度安排,确定线索起底标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推进,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点面结合开展整治。”福建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分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围绕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日前,武夷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工作人员联动“对账”,碰头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线索。其中,多次反映岚谷乡客溪村村内巷道硬化工程项目资金被虚报套取的信访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武夷山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线索纳入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问题台账,深化运用“1+X”“室组”联动监督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督查督办,问题很快查清,该村时任村主任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增强专项整治针对性和有效性,福建省纪委监委在全省范围选取50个工作特点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居,作为乡村振兴领域作风“前哨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实地调研、常态下访、重点走访等方式,下沉到这些“前哨岗”以下看上,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小切口”开展分领域整治。
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开展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专项监督,持续跟进督查春耕备耕、地力改良、粮食生产等情况。福州市闽侯县纪委监委依托多媒体网络数字化平台,全面推行“互联网+阳光村务”监督制度,将全县279个村集体的资源资产和经济承包合同全面纳入平台管理,形成线上线下监督合力。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治理的监督链条,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好端端的林地承包费咋失踪啦?是不是被村干部私分了?”不久前,三明市泰宁县梅口乡纪委书记冯智伟到谢家坪村走访时,村民肖某提出的问题让冯智伟心生疑虑。
经核查,谢家坪村在数年前将181亩集体林地承租给企业,但一直未进行公示,大部分村民不了解林地承包情况。后来,该企业在未向村里报备的情况下,对林地进行多次转包,林地承包费成了一笔多年未缴的糊涂账。问题查清后,梅口乡纪委监察组对2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追回林地承包费2.04万元。
福建多山,林地承包收益是村集体资金的重要来源,是乡村振兴的“钱袋子”。泰宁县纪委监委针对林地承包情况不清、村级财务收支公示不到位等问题,由点到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监督,督促各乡镇和农业部门举一反三,完善出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